有人喜欢小动物,有人就不喜欢小动物,但是我是这么认为的,你可以不喜欢,但你要虐待下小动物就不合适了,我们之前看到网上的时候,上海有一个姓周的女士,以虐待小猫为荣。
上海的周大姐就说是满处去找人要猫去,你又猫吗?来给我,我喜欢,你的猫也给我,然后她弄回去就百般的虐待。好多喜欢猫的人就看不下去了,最后到她家门口去声讨她,这件事在网上弄得很不愉快的,但是现在我们好像没有一个什么法律说虐待小动物叫如何如何。
好多人喜欢猫,到这个周女士家里去了,堵着门而去说你怎么样怎么样?说你这个做法欠妥,本身是暴名的做法。这您怎么看?它确实是触犯法律了,作为一个她虐猫可能没有触犯法律,她不牵扯到犯法,那么你到他家去闹,那么你肯定就牵扯到法律了。但是你要从道德标准来说,我觉得要是我我都得声讨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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